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督导室)是一个代表学院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督导(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担负着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质量评价和参与绩效考核的专门机构。现有教职工10人,设主任1人,专职督导7人。
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督导室)是负责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建设的独立机构。本部门以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部门职责、部门工作记录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事项及大型活动的督导;
2.学院内部质量文化及质量自治体系建设(包括内部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的运行和督导);
3.行政管理质量的督导(主要是行政服务和后勤保障质量的督导);
4.组织教学质量信息采集、数据分析、处理和结果反馈等工作。
5.制定完善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负责组织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对教学质量评价信息进行处理及反馈,组织学期教学质量优秀授课教师评选。
6.负责组织实施教学运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督导,负责督导队伍(专兼职与外聘督导)建设,适时编撰“教学质量监控简报”等。
7.负责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对教学事故进行调查,上报教学事故处理委员会对教学事故进行认定与处理。教育教学安全预警及风险控制的统筹管理和督导;
8.负责受理师生对教学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投诉。
9.负责组织专项教学检查工作,汇总检查信息,反馈检查结果。
10.负责统筹学院内部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的运行和督导。
11.负责与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的联络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3. 本部门资料建档及数据统计分析发布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