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本站 浏览量:53 日期:2025-09-04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规范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持续加强教风建设,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5日。
二、 检查组成员
组 长:盛冀萍
副组长:杨锐、邵权、张杜娟
成 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专职督导
三、 检查方式
(一) 校级联合巡查
2025年9月1,由校领导带队,教学质量监控管理中心、教务处、学生处、实践教学中心、数据与信息管理中心、各二级学院组成巡查组,分校区开展教学巡查及现场检查(安排表见附件1)。重点核查课表执行、教师到岗、教材到位、设备运行等情况。
(二) 学院全面检查
2025年9月1至5日(第一周),各二级学院根据要求进行教学检查。
(三) 线上实时抽查
教学质量监控管理中心通过线上巡课,对课堂到课率、抬头率、教师到岗、学生到课等情况进行检查,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相关二级学院。
(四) 全程督导诊改
专职督导、二级学院兼职督导全过程、全方位、分层开展监督、抽查、评估与指导。
四、 检查内容
1.教学条件保障:教室、实训室及教学设备准备情况、安全卫生状况等情况。
2.教学秩序:教师到岗、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纪律等。
3.教学准备:授课计划、教案、课件、教材到位情况等。
4.教学管理:课程安排、师资配备、排课等情况。
五、 检查要求
(一) 各相关教学服务保障部门的职责
请各相关部门检查教室、实训室、桌椅、水电、灯光、设备、器材等服务保障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反馈并处理。
(二) 各二级学院期初检查的主要职责
1.各学院须在开学第一周内完成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要件的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新教师、外聘教师的指导与帮助。
2.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一名)陪同所联系的学校领导听好开学第一课,完成一次听课评课,填写《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听课评议表》,交教学质量监控管理中心保存。
3.各学院须在2025年9月12日前,将《期初教学检查报告》(电子版)报教学质量监控管理中心。
教学质量监控管理中心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