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全过程、全方位、多维度掌握学院教育教学状况,践行常态化自我质量保证和诊改机制,确保常规教学的正常运行,推动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请各二级学院(部)结合学院“三风”建设要求,既体现常规教学要素的模化要求,又着眼创新驱动的新要求,有力、有效地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及执行情况;
2. 课程标准建设及执行情况;
3. 课程思政执行情况;
4. 常规教学情况;
5. 二级学院(部)日常教学检查情况;
6. 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7. 教学资源库建设情况;
8. 实验实训及顶岗实习组织与管理情况等。
模式化的具体检查内容、检查标准等参见附表。
二、检查方式
1.各二级学院(部)自查。请参照附表所列检查内容和标准开展自查,组织教研室及教师自查、教师评学(每位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电脑端完成,操作说明见附件,起止时间为4月22日—4月29日)、学生座谈会等活动,填写相关表格,撰写部门期中教学自查报告。
2.督导及相关部门领导抽查。抽查内容详见附表。
三、检查时间
2025年4月22日—4月29日,各教学部门请于5月9日前将部门期中教学自查报告提交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督导室)。
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督导室)
2025年4月21日